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人才培养
日期:2018-03-15  发布人:传媒学院  浏览量:1057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人才培养

专业代码:130309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让本专业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具有摄影、电视摄像、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采访、制作的能力;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和捕捉社会发展动态并富有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广播影视系统或文化部门从事策划、编导、撰稿、编剧、摄像、编辑、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国家社会文化需要的各类应用型任人才,完成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通过四年的学习,本毕业生应当掌握以下知识和技能。

1、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需要了解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史和艺术创作规律,掌握广播电视创作规律,了解广播电视制作技术,接受广播电祝节目创作的创意、制作训练,培养具备独立创作能力的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电视节目策划学、电视节目制作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2、能力要求

了解广播电视理论前沿和技术发展动态;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具备摄影、摄像、节目策划、编导、制作、主持等知识和能力: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和捕捉社会发展动态的素质和能力;具有运用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表达思想感情的艺术创作能力。

掌握科学的、理性的、同时又具备艺术性的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社会活动能力,以及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和使用网络、计算机的基本能力。 

3、素质要求

1)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建立健全的人格;具备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

2)职业素养:具有求真务实、对工作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具有遵守职业规范和所属职业体系的职业行为准则的意识和能力;

3)身体素质: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

4)心理素质:有健全的心理素质和人格,拥有正确的自我观和社会观;能与他人建立积极良好的人际关系;有面对困难和挫折的能力;能对自己的情绪进行合理管理和控制;能进行自我激励,乐于学习和工作。

4、职业要求

广播电视编导涵盖的范围较广,包含了普通的媒体的编辑,也包含了部分电视剧电影的导演工作,广播电视编导的工作是全程贯穿整个节目制作始终。

1)要求学生能够以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为基础,个人能有编导,拍摄制作并行合一的能力,成为传媒行业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能从事广播电视编导工作的多个环节,了解广播电视编导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应用前景知识。

2)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具有遵守职业规范和所属职业体系的职业行为准则的意识和能力拥有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个人素养。

三、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四、核心课程

播音主持艺术概论、普通话语音、播音创作基础、播音主持语音与发声、播音主持业务新闻节目与播音主持、综艺节目主持、新闻学。

五、学位

艺术学学士

六、毕业学分要求

总学分172分,只要学生修满172学分,完成每个环节的学习任务即可毕业。

七、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模块和集中性实践教学模块。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表

总学分

172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最低应修学分

占总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必修

16.0

9.30%

37.21%

身心健康教育课程

必修

12.0

6.98%

普通教育课程

必修

20.0

11.63%

公共选修课程

选修

6.0

3.49%

跨专业选修课程

选修

10.0

5.81%

专业教育

专业基础课程

必修

21.0

12.21%

44.77%

专业必修课程

必修

28.0

16.28%

专业选修课程

选修

28.0

16.28%

创新创业课程

必修

6.0

3.49%

3.49%

创新创业实践

必修

5.0

2.91%

2.91%

集中性实践教学

必修

20.0

11.63%

11.63%

学时分布统计表

类别

学时

占总学时比例

必修课

通识教育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272

1708

11.39%

71.52%

身心健康教育课程

212

8.88%

普通教育课程

352

14.74%

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408

17.09%

专业必修课程

400

16.75%

创新创业课程

64

2.68%

选修课

通识教育课程

公共选修课程

96

680

4.02%

28.48%

跨专业选修课程

160

6.70%

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

424

17.76%

其中:

课内教学(含课内实践)

2292

95.98%

独立设置实验

96

4.02%

合计

2388

实践教学学分分配及比例

类别

学分

占总学分的比例

课内实践学分(实验、实践)

 29

17.08%

独立设置实验

6

3.49%

集中性实践教学

20

11.63%

创新创业实践

5

2.91%

合计

60

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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