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的进一步说明
日期:2018-06-02  发布人:传媒学院  浏览量:24

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了杜绝火灾事故、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供电,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休息秩序,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汉口学院学生手册等规定,对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的进一步说明: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使用下列违规电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水壶、电烫斗烧水做饭大功率电器;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家用电器;电夹板等美发设备。

二、电吹风:

1、1-16栋宿舍,可以在规定的位置使用不超过500W电吹风,如在宿舍内使用,或者将电吹风插在插座上,属于违规行为。

2、18栋宿舍可以在寝室内使用300W以内的电吹风,超过规定瓦数的属于违规行为。

、严禁私自拆除、私拉乱接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楼内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

、如发现学生宿舍存放、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的给予该宿舍通报批评严重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分,并取消全宿舍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优评先资格。

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相互监督,珍爱生命,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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