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办法(2014年修订)
日期:2014-05-13  发布人:传媒学院  浏览量:608

汉口学院[2014]43

汉口学院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校内各单位:

    为了促进和激励我校教师积极参加科研工作,推动全校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我校的科研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对象。

    来学校工作满一年的全体专职未退休教师。

    二、各类科研工作的量化计分方法

    根据我国现行科研管理的现状和我校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我校教师科研工作按“到校科研项目经费”、“科研项目立项”、“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出版教材”、“科研获奖”、“专利与软件著作权”、“艺术创作作品”、“专题学术讲座”等分别进行量化计分。量化计分的计算方法见“教师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三、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标准

    本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量,参与年度科研工作考核。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标准中,合格、良好、优秀等级的计量分值如下表:

教师职称

合格

良好

优秀

初级职称

30

60

100

中级职称

60

120

200

副高职称

90

180

300

正高职称

120

240

400

    四、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奖惩措施

   对于科研工作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从2013年起,对于第一年科研工作年度考核计分为零的教师给与警告,连续二年科研工作年度考核计分为零的教师将被解聘。

    五、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的填报与统计

    1、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的填报与统计在每年年初进行,对上一年度(上年一月一日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位教师和各院、部完成的各项科研工作进行量化计分和统计,并对计分和统计的结果予以公布。

    2、教师应认真如实填写“科研工作填报表”,附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院部审核,经校科研处复审后公示审核结果。1周内可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科研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如发现填报中有学术造假或抄袭等学术腐败行为,相关的科研工作量计为零分,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本考核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2014430

主题词:学院  科研  考评

汉口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4年56日印发  

录入:督导中心  校对:逯明         共印5份)


附件:

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细则

一、 各类科研工作的量化计分方法

根据我国现行科研管理的现状和我校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我校教师科研工作按“到校科研项目经费”、“科研项目立项”、“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出版教材”、“科研获奖”、“专利与软件著作权”、“艺术创作作品”、“专题学术讲座”等分别进行量化计分。

1.到校科研项目经费S1)的分值计算方法

S1 = 当年实际到校经费(万元)× 200 × K11 × K12

其中:

K11 — 项目类型系数(国家级基金项目为2.0;纵向项目为1.5;横向项目为1.0)

K12 — 项目学科系数(工科项目为1.0;理科、管科项目为3.0;文科项目为5.0)

注:纵向项目为除国家级基金外的国家财政拨款项目;横向项目为与校外单位或企业签约的项目。

2.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或结题(S2)的分值计算方法

S2 = 10 申报未获批

20        校科研项目立项

      50—100        市厅级科研项目立项

     300—500       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

10003000     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

  科研项目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时结题:

S2 =    5    学校科研项目结题

    15—30     市厅级科研项目结题

       90—150    省部级科研项目结题

      300—900   国家级科研项目结题

3.发表学术论文(S3)的分值计算方法

S3 = 500 / 篇      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

300 / 篇          EI(工程索引)收录论文

200 / 篇          ISTP(科学会议索引)收录论文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         

100 / 篇         核心期刊(以中国知网认定为准)

60 / 篇          一般正式期刊

30 / 篇          本校学报

注:理、工科论文乘1.5的系数;在增刊和专集发表的论文降一个档次计分。

4.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S4)的分值计算方法

S4 =  15 × 字数(万字)       专著

10 × 字数(万字)       编著、译著

5.出版教材(S5)的分值计算方法

S5 =  20 × 字数(万字)  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家规划教材

15 × 字数(万字)  省级优秀教材

10 × 字数(万字)  其他教材

注:若教材评优滞后,则评优后的年度补计分值

6.科研获奖(S6)的分值计算方法

S6  = 2000--10000 / 项     国家级(条例或办法)奖项

1000--1500 / 项      省部级(条例或办法)奖项

500--800 / 项        市厅级(条例或办法)奖项

300400 / 项 国家级政府其他奖励

200300 / 项 省部级政府其他奖励

100200 / 项 市厅级政府其他奖励

20100 / 项 行业、协会、比赛、论文、艺作获奖

7.专利与软件著作权(S7)的分值计算方法

S7   = 500 / 项       发明专利

300 / 项       实用新型专利

200 / 项       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

8.艺术创作作品(S8)的分值计算方法

S8   =    30 / 分钟        国家级媒体播出

20 / 分钟        省部级媒体播出

10 / 分钟        正式注册媒体播出

9. 专题学术讲座(S9)的分值计算方法

S9   =      20 分 / 次

二、 多人完成的科研工作计分分配办法

如果科研工作由多人合作完成,每个人的量化分值分配比率由科研工作第一完成人以书面形式上报科研处,参加该项目所有人的分配比率之和不得大于一。若科研工作第一完成人不是本校教职工,由二人完成的科研工作中第二完成人的分配比率取35%,由三人完成的科研工作中第二完成人和第三完成人的分配比率分别取30%和10%。

三、 本考核细则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办法(2014年修订)201405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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