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办法(修订)
为了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参加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师资队伍的学术水平,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考核对象及周期
在编七个月以上的全体专职教师。教师考核周期为1年。
二、各类科研工作的量化计分方法
根据我校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我校教师科研工作按“科研项目到账经费”、“科研项目立项”、“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出版教材”、“科研获奖”、“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科研基地和平台建设”、“艺术创作作品”、“社会服务成果”、“产学研技术孵化”、“创新创业项目”等分别进行量化计分。量化计分的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1“教师年度科研工作考核细则”和附件2“教师指导学生竞赛类别”。
三、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合格标准
本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量,参与科研工作考核,不同职称的教师科研考核合格分数和科研经费到账合格金额按表1进行考核。学院课部(以下简称“院部”)按加权科研均分和科研经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排名;在计算院部的加权科研均分时,不同职称的教师按表2进行折算。
表1. 不同职称的教师科研考核合格分数和科研经费到账合格金额
教师科研合格分数 |
教师科研经费到账合格金额(万元) |
|||
教师职称 |
合格 |
工科 |
管科 |
文科(含艺术、体育) |
初级职称 |
30 |
1.2 |
0.8 |
0.6 |
中级职称 |
60 |
2.4 |
1.6 |
1.2 |
副高职称(包含博士) |
90 |
3.6 |
2.4 |
1.8 |
正高职称 |
120 |
4.8 |
3.2 |
2.4 |
表2. 不同职称的教师折算人数
教师职称 |
折算人数 |
初级职称 |
1 |
中级职称 |
2 |
副高职称(包含博士) |
3 |
正高职称 |
4 |
四、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奖惩措施
对于科研工作年度考核计分领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于科研工作年度考核计分不合格的教师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教师科研工作考核的填报与统计
1、教师科研工作考核的填报与统计在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前最后半个月进行(12月16日至12月31日),对上一考核周期(上年1月1日至上年12月31日)每位教师完成的各项科研工作进行量化计分和统计,并对计分和统计的结果予以公布。
2、教师应认真如实填写“科研工作填报表”,附上科研成果原件、科研成果扫描件和复印件报所在院部初审,初审通过后由院部汇总所有科研工作填报表、科研成果扫描件和复印件提交给科研处,复审后公示审核结果。1周内可对公示考核结果提请复议,科研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科研成果扫描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著作和教材需提交封面、封底、出版版次所在页、作者参编的目录页以及再著作和教材的序、前言或后记中能够证明作者完成成果情况所在页的扫描件。
(2)发表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封底、论文所在目录页、原文所在页的扫描件。此外,论文被国际期刊检索的,还需要提供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扫描件。
(3)科研获奖、作品获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需要提供含有证书盖章页的证书扫描件。
(4)咨询报告、领导批示、成果鉴定等要提交采纳或批示的扫描件,还要提交报告或鉴定材料的扫描件。
4、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著作(包括专著、合著、编著和译著)和教材提交原件一本;著作和教材需提交封面、封底、出版版次所在页、作者参编的目录页以及再著作和教材的序、前言或后记中能够证明作者完成成果情况所在页的复印件。
(2)发表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封底、论文所在目录页、原文所在页的扫描件。此外,论文被国际期刊检索的,还需要提供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复印件。
(3)科研获奖、作品获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需要提供含有证书盖章页的证书复印件。
(4)咨询报告、领导批示、成果鉴定等要提交采纳或批示的扫描件,还要提交报告或鉴定材料的复印件。
将所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按照要求装订,提交科研处审核存档。
5、如发现填报中有学术造假或抄袭等学术腐败行为,相关的科研工作量计为零分,并按《汉口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六、本考核细则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此考核细则的补充和修改将通过后期的考核细则补充修改文件进行解释说明。
附件1: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细则
附件2:教师指导学生竞赛类别
附件1:
教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细则
一、各类科研工作的量化计分方法
根据我国现行科研管理的现状和我校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我校教师科研工作按“科研项目到账经费”、“科研项目立项”、“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出版教材”、“科研获奖”、“专利与软件著作权”、“艺术创作作品”、“社会服务成果”、“科研基地和平台建设”、“产学研技术孵化”、“创新创业项目”等分别进行量化计分。
1.到校科研项目经费(A1)的分值计算方法
A1 = 当年实际到校经费(万元)× 100 × K11 × K12
其中:
K11 — 项目类型系数(国家级纵向项目为2.0;一般纵向项目为1.5;横向项目为1.0)
K12 — 项目学科系数(工科项目为1.0;管科项目为1.5;文科(含艺术、体育)项目为2.0)
注:纵向项目为国家财政拨款项目;横向项目为与校外单位或企业签约的项目。
2.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或结题(B1、B2)的分值计算方法
B1、B2=
项目级别 |
(B1)立项 |
(B2)结题 |
国家级科研项目 |
1000 |
500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300 |
150 |
市厅级科研项目 |
50 |
30 |
校科研项目 |
20 |
5 |
申报未立项 |
10 |
注:项目级别类型认定
(1)国家级项目:包括社会科学类国家项目和自然科学类国家项目。
(2)省部级项目:包括以国家部委、省(直辖市、自治区)名义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认的省部级科研项目。
(3)市厅级项目:包括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等科研项目。
(4)校级项目:学校立项的科研项目。
3.发表学术论文(B3)的分值计算方法
B3 =
论文等级 |
分值 |
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 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 |
800 |
EI(工程索引)收录论文 |
500 |
CPCI(科学会议索引)收录论文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 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论文 |
300 |
核心期刊(以中国知网认定为准) |
200 |
一般正式期刊 |
60 |
本校学报 |
30 |
注:(1)SCI(E)、SSCI、A&HCI、EI、CPCI、CSSCI、CSCD等以当年公布最新版本为准,且需要提供汉口学院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
汉口学院专职教师在读研究生期间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署名,但汉口学院为第二单位,可算为科研成果。汉口学院非在读研究生专职教师,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署名,但汉口学院为第二单位,不可算为科研成果。
(2)同一篇论文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计算。
(3)指导汉口学院在读学生撰写的科研论文,且汉口学院专职教师作为指导老师以通讯作者身份署名的视为第一作者计算科研成果。
4.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B4)的分值计算方法
B4 = 20 × 字数(万字) 专著
10 × 字数(万字) 编著、译著
注:相关成果应在作者简介、前言或者后记等内容中明确标明作者所在单位为“汉口学院”,如未标明汉口学院则不计入科研成果。
5.出版教材(B5)的分值计算方法
B5 = 30 × 字数(万字) 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家规划教材
20 × 字数(万字) 省级优秀教材
10 × 字数(万字) 其他教材
出版数字化教材以及音频、视频:
B5 = 音频30/分钟 视频40/分钟 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家规划教材
音频20/分钟 视频30/分钟 省级优秀教材
音频10/分钟 视频20/分钟 其他教材
注:(1)相关成果应在作者简介、前言或者后记等内容中明确标明作者所在单位为“汉口学院”,如未标明汉口学院则不计入科研成果。
(2)每个ISBN号只能计一次分。
(3)同一成果再版不计分。
(4)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家规划教材以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6.科研及各类赛事获奖(B6)的分值计算方法
B6 =
科研及各类赛事获奖计分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获国家级(条例或办法)奖项 |
10000 |
7000 |
4000 |
获省部级(条例或办法)奖项 |
1500 |
1300 |
1100 |
获市厅级(条例或办法)奖项 |
800 |
560 |
520 |
入围国家级政府部门组织竞赛(展览)、获奖 |
400 |
360 |
320 |
入围省部级政府部门组织竞赛(展览)、获奖 |
300 |
260 |
220 |
入围市厅级政府部门组织竞赛(展览)、获奖 |
200 |
160 |
120 |
国家级行业或协会举办的评奖中获奖 |
100 |
80 |
60 |
省部级行业或协会举办的评奖中获奖 |
60 |
50 |
40 |
市厅级行业或协会举办的评奖中获奖 |
40 |
30 |
20 |
注:(1)若奖励等次中设有特等奖,分值按同级一等奖上浮50%计分;若奖励等次中设有三等以下的等次,分值一律按同级三等奖的50%计分。
(2)各类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裁判员奖等应按照相应级别的30%计分,且学生获奖证书上应明确指导教师的名字,方为有效。量化计分赛事类别,按附件2《教师指导学生竞赛类别》执行。
(3)艺术类学科同一成果的不同成果形式,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一次。
7.专利与软件著作权(B7)的分值计算方法
B7 = 800 / 项 发明专利
300 / 项 实用新型专利
200 / 项 软件著作权
100 / 项 外观设计专利
注:以汉口学院为唯一专利权人,汉口学院学生和指导老师为发明人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学生署名第一、我校专职教师作为指导教师署名第二的,视同第一发明人计算教师科研成果。
8.艺术创作作品(B8)的分值计算方法
B8 = 200/篇 国家级媒体播出且应不少于30万的阅读量。
60/篇 省部级媒体播出且应不少于20万的阅读量。
30/篇 正式注册媒体播出且应不少于10万的阅读量。
注:(1)国家级媒体是指由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及其网站或者“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移动客户端”(以下简称“两微一端”)。
(2)省部级媒体是指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省级电视台等厅局级媒体及其网站或者“两微一端”。
(3)正式注册媒体是指省文联下属协会或主流媒体的官方网站或者“两微一端”。
(4)艺术创作作品发表在内刊、增刊、刊物封面、封底、广告页的作品不计分,论文、著作中的插图和所引证的作品不计分。
9.社会服务成果分值计算方法
B9A = 1.A1级研究报告。获得批示计3000 分,被采纳计5000 分。
2.A2级研究报告。获得批示计 2000 分,被采纳计1000分,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计3000分。
3.A3级研究报告。获得批示计1000 分,被采纳计 500 分,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计2000分。
4.A4级研究报告。获得批示计 500 分,被采纳计 200 分,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计1000分。
B9B = 1. B1级 1000-3000 被国家级机构委托、邀请的
2. B2级 300-500 被省部级机构委托、邀请的
3. B3级 50-100 被市厅级机构委托、邀请的
4. B4级 20 被校级机构委托、邀请的
注:将教师在社会服务中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带来的经济效益纳入到科研工作考核当中,对其科研成果转化业绩进行量化计分,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将教师社会服务成果进行分级认定,研究报告分为A1、A2、A3、A4四个等级;教师承担公共学术事务,包括政府机构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级行业协会委托、邀请进行学术交流或学术事务,根据政府和行业协会级别认定为B1,B2,B3,B4四个等级。其中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级行业协会,是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版)》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在国家各级民政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合法备案的机构。
(1)A1级研究报告是指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或被全国性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制定采纳的研究报告;A2级研究报告是指获得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的或被国家部委、行业、省 (市)、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度与政策制定采纳的研究报告;A3级研究报告是指获得省部级其他领导、副省级城市主要领导批示的或被副省级、地市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采纳的研究报告;A4级研究报告是指获得县市级以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或被县市级党委政府政策制定采纳的研究报告。
(2)研究报告也可按照被采纳企业规模大小认定其等级,并且最高认定为A2级。具体标准为:被大型企业采纳的认定为A2级,被中型企业采纳的认定为A3级, 被小型企业采纳的认定为A4级。
(3)研究报告还可按照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认定其等级。具体标准为: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10 万元以上的认定为A2级, 8 万元的认定为A3级, 6 万元的认定为A4级,需提供研究报告采用部门或企业的相关财务到账凭证及证明。
(4)教师承担公共学术事务。按机构级别分为四个等级,被国家级机构委托、邀请的为B1级,被省部级机构委托、邀请的为B2级,被市厅级机构委托、邀请的为B3级,被校级机构委托、邀请的为B4级。
10. 科研基地和平台建设(B10)的分值计算方法
B10 = 1500/ 项 国家级
1000/ 项 省厅级
600 / 项 市级
300 / 项 校级
11.产学研技术孵化(B11)的分值计算方法
B11 = 600/项 科研成果、专利技术在校孵化器开办公司创业
12.创新创业项目(B12)的分值计算方法
B12 = 200/项 带领学生团队在校孵化器开办公司创新创业
二、多人完成的科研工作计分分配办法
如果科研工作由多人合作完成,每个人的量化分值分配比率由科研工作第一完成人以书面形式上报科研处,参加该项目所有人的分配比率之和不得大于1。若科研工作第一完成人不是本校教职工,由二人完成的科研工作中第二完成人的分配比率取35%,由三人完成的科研工作中第二完成人和第三完成人的分配比率分别取30%和15%。
三、科研团队的考核
由团队参与者个人科研考核成绩和研究团队申请时提交的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两个部分组成。
四、科研成果转化业绩的考核参照我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
附件2:教师指导学生竞赛类别
一、全国高校学科竞赛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ACM-ICPI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 |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组)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全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长江钢琴·全国高校钢琴大赛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世界技能大赛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Tac |
二、学科竞赛目录
管理学院 |
1.全国应用型本科会计技能竞赛 2.全国大学生创新会计人才技能大赛 3.大学生财务决策大赛 4.中国大学生人力资源职业技能大赛 5.全国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技能竞赛 |
经济学院 |
1.湖北省高校跨境电商双创賽 2.湖北省高校第二届税务精英挑战赛 3.长江商报第十五届大学生创业营销大赛 |
金融学院 |
全国金融与证券模拟投资实训大赛 |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院 |
1.湖北省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暨湖北省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代评) 2.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含湖北赛区) 3.“华创杯”创业大赛 4.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5.“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
文法学院 |
1. 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国家级)(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省级) 2.“诗词中国”传统诗词创作大赛(国家级) 3. 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国家级) 4.全国青少年冰心文学大赛(国家级) 5.湖北省高校“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省级) |
外语学院 |
1、湖北省翻译大赛(1.笔译组 2.口译组) 2、海峡两岸口译大赛(国际比赛) 3、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国家级) 4、全国大学英语竞赛(国家级) |
音乐学院 |
1.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演赛 2.楚天艺术大赛 3.香港国际钢琴公开赛(肖邦纪念奖、李斯特纪念奖) 4.珠江•凯撒堡大赛(钢琴、声乐) 5.KAWAI亚洲钢琴大赛 |
航空学院 |
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大赛 |
艺术设计学院 |
1、中国包装创意设计大赛 2、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3、金创意国际空间设计大赛(注明:此项大赛由于指导教师奖证书上没有统一写指导教师的名字,需要学院提供相关的证明 ) 4、全国高校数字艺术大赛(NCDA大赛) 5、全国大中学生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
体育课部 |
1.中国飞镖协会 2.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3.民办高校联盟 4.武汉市体育局 5.湖北省教育厅 |
智能制造学院 |
1. 中国工程机器人大赛暨国际公开赛 2.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China-US Young Maker Competition,CUYMC) 3.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智能制造大赛 4.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人工智能创意赛 5“博创杯”全国大学生嵌入式人工智能设计大赛 |
电信学院 |
1、湖北省大学生物理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2、中国大学生工程机器人大赛 3、“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计科学院 |
全国大学生移动物联网大赛 |
传媒学院 |
1.“国青杯”心艺人生.全国高校艺术与设计作品展 2.上海国际大学生广告艺术节 3.全国牡丹亭微电影大赛 4.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 5.金鸡百花微电影节 |
附件:
附件下载:汉口学院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办法20191107(附件).pdf汉口学院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办法2019110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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